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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全国护士资格证报考问题及解答

    2019-01-17 15:00黄山卫生人才网 来源:黄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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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资格证报考问题及解答

     

    2019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情况介绍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8日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提交报名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当地通知要求为准
    现场确认流程     考生持所打印的《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考试时间     2019年护士考试全面实施人机考试,时间定于5月18-20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成绩管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开通成绩查询入口。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于7月9日开通,2018年护士资格成绩通知单打印开放时间:2018年7月18日-12月31日。 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通过标准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于7月13日公布,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线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一、护士考试范围

      1、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专业及级别范围: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 ,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2019年护士考试全面实施人机考试,人机考试时间定于5月18-20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网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2019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1、考生登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提交报名申请。

      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录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录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系统不提供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右上角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报表,用于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需要带哪些资料

      (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律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丢失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五、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具体考试时间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批次 考试科目 时间
    5月18日 第一批次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批次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19日 第三批次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批次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5月20日 第五批次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批次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七、考试题型

      1.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1型题以简明扼要的提出问题为特点,考查考生对单个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2.A2型题(病历摘要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以叙述一段简要病历为特点,考查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

      3.A3型题(病历组型最佳选择题)A3型题以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针对相关情景提出测试要点不同的、2~3个相互独立的问题。

      4.A4型题(病历串型最佳选择题)A4型题以叙述一个以单一患者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拟出4-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问题可随病情的发展逐步增加部分新信息,以考查临床综合能力

      八、证书注册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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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黄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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